韻律構詞學是研究韻律和構詞兩個語言部門介面互動關係的學科,旨在探索韻律對詞彙形態以及構詞過程的制約作用。譬如,為什麼“加利福尼亞”讀作[加利#福尼亞],不能讀成[*加#利福#尼亞] 、[加利#福尼#亞] 、[加利#福#尼亞]?為什麼詞彙重疊允許“年年”,卻排除“*星期星期”?為什麼“修車鋪”不能動賓顛倒,說成“*車修鋪”,而“汽車修理廠”必須賓語前置,不能是“*修理汽車廠”?如何解釋“鞋廠”和“*鞋工廠”,“教材編寫”和“*教材編”,“收徒山神廟”和“*收徒弟山神廟”等一系列對立?為什麼漢語的合成詞“小不減二、大不過三”?為什麼漢語的成語一般都是四字格?漢語中的這些語言現象,無不體現了韻律對於構詞的制約作用。

秉承西方韻律構詞學中“韻律層級”、“音步雙分”的基本原則,漢語韻律構詞學做出了切合漢語的理論發現:提出了漢語的自然音步、以及構詞韻律是音步而非重音的理論;論證了漢語的音步類型(亦即音節音步);區分了標準音步(雙音節)、蛻化音步(單音節)、超音步(三音節)的不同構詞功能;推導出韻律構詞系統的基本單位“韻律詞”和“最小詞”;界定了漢語複合詞的長度(小不減二、大不過三,用王洪君的說法);揭示了音步的方向性(右向造詞、左向為語);發現了韻律本身的形態功能;探究了韻律構詞與韻律句法的相互作用。

漢語韻律構詞學的一系列成果,深化了對於漢語詞彙共時狀態、歷時發展的認識,從而推動了漢語本體的研究;填補了韻律構詞學在複合構詞領域研究的空白,有助於普通語言學理論的豐富和發展;揭示出韻律在構詞過程中的重要作用,有利於瞭解語言不同層面的交互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