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主修要求

申請主修轉為文化管理學士課程的要求

擬轉主修之學生應留意各學系關於轉主修之要求及程序之佈告。轉主修之學生亦必須符合教務會通過以下三項指引的其中一項,方可獲學系考慮批准轉主修:

  1. 必須已修擬轉讀主修課程的6個學分,成績平均不低於B-; 或
  2. 入讀大學時的成績(例如香港中學文憑試成績)必須比擬轉讀課程當年收生成績排名最後10%的同學為佳; 或
  3. 現時的所有科目平均積點(Cumulative GPA)不低於3.0。

詳情請參閱 註冊及考試組網頁